除顫的適應癥和禁忌癥
閱讀:1708 發布時間:2021-8-16
除顫的適應癥
除顫儀一般有同步除顫模式和非同步除顫模式。對于所有的除顫儀,在默認的狀態下都是非同步模式的,這是為了有利于嚴重心律失常患者的除顫搶救。這些嚴重心律失常類型包括了:室顫、室撲以及無脈性室速。此時患者喪失意識,電刺激時無須考慮患者的自主節律,可以直接給除顫儀選擇能量充電實施除顫操作。
而對于房顫、房撲、室上速、室速等心律失常,患者雖有心律失常,但尚有自身節律,應使用同步除顫模式,也就是同步電復律。復律脈沖的發放,必須與患者的心搏同步,使電刺激信號落入心室不應期中(R波起始后30ms處),以免刺激落入T波附近的心室易損期而引起室顫。
除顫儀使用的禁忌癥又有哪些?
1、緩慢心律失常,包括病態竇房結綜合癥
2、洋地黃過量引起的心律失常(除室顫外)
3、伴有高度或*性傳導阻滯的房顫、房撲、房速
4、嚴重的低血鉀暫不宜作電復律
5、左房巨大,心房顫動持續一年以 上,長期心室率不快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