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第三類壓力容器,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為第三類壓力容器:高壓容器;中壓容器(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);中壓儲存容器(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,且pV乘積大于等于10MPa·m3);中壓反應容器(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,且pV乘積大于等于0.5Pa·m3);低壓容器(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,且乘積大于等于0.2MPa·m3);高壓、中壓管殼式余熱鍋爐。
中壓搪玻璃壓力容器;使用強度級別較高(指相應標準中抗拉強度規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)的材料制造的壓力容器。
移動式壓力容器,包括鐵路罐車(介質為液化氣體、低溫液體)、罐式汽車[液化氣體運輸(半掛)車、低溫液體運輸(半掛)車、氣體運輸(半掛)車]和罐式集裝箱(介質為液化氣體、低溫液體)等;球形儲罐(容積大于等于50m3);低溫液體儲存容器(容積大于5m3)。
低溫液體儲存容器(容積大于5m3)
2.第二類壓力容器,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為第二類壓力容器:
中壓容器;
低壓容器(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);
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(僅限易燃介質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);
低壓管殼式余熱鍋爐;
低壓搪玻璃壓力容器。
3.第一類壓力容器,除上述規定以外的低壓容器為第一類壓力容器。
可見,國內壓力容器分類方法綜合考慮了設計壓力、幾何容積、材料強度、應用場合和介質危害程度等影響因素。
以為你的反應釜具體什么操作條件不清楚,不好判定,你自己對照下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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